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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实名制”行吗?
〇 缶 台
“实名制”,近来屡屡被倡导的热门话题。什么不好管,或者要管好什么,往往就来“实名制”。于是,“实名制”之风在各行各业愈刮愈猛,大有“满城尽是实名制”之感。“实名制”存款,“实名制”股票交易,“实名制”买火车票,“实名制”上手机号,这些都无可非议;如今,又来了个“实名制”买自行车。
记忆中首先实行“实名制”的是存款,当初实行的时候据说也是反腐败的措施之一,有了“实名制”,贪官存钱有了麻烦。但从此给人启迪了一个新思路:实行“实名制”,是一种简单实用的管理方法。
其实,在以前没有身份证的时候自行车就实行“实名制”了。那时买自行车得在主要部件上敲上钢印号码,前面还挂上个非机动车牌,口袋里有个执照。自行车实行的是相当于现在机动车的管理。可如此严格照样有偷自行车的贼,而且偷了也很难找回来。如今换了个说法的“实名制”,不就是重复当年的管理模式吗?
现在机动车实行的就是“实名制”,价值比自行车大多了。可尽管满世界的交警都在管汽车,偷汽车的案件还是屡屡发生。即使实行了“实名制”,汽车被盗之后并不能保证找回来,何况自行车呢?
人们对自行车实行“实名制”产生怀疑,关键是没有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且不说对目前早已不是家庭重要财产的自行车“实名制”登记很麻烦,还要在实名登记时登记一群可能存在的“骑车人”。更重要的是纵然实行了“实名制”,自行车被盗能不能找回还是一个未知数。还有,我国是自行车大国,一辆仅二三百元的普通新自行车需要实行“实名制”,是否所有比自行车贵的商品,都要实行“实名制”才行呢?
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关键还是个体制、观念和管理问题,并不在于是否实行“实名制”。经济发达的欧洲的丹麦和荷兰等国都有几千辆免费自行车供人骑用,用完了再放回原处。江苏省昆山市和张家港市的市民只要凭着有效证件,就可以到公益自行车点免费借到一辆自行车使用。自从实现了这个法子,两地关于自行车被盗的报案数为零。昆山市和张家港市实行这种公益活动并不要多大的投资,一辆好一点的轿车可以买上千辆普通自行车。而其他城市非要实行“实名制”不可呢?
确实,自行车被盗是一件困扰市民的头疼事,实施购销“实名制”也实属不得已之举。但任何一种管理办法都有成本,有形的成本是“实名制”管理的人员、设备,无形的是人们完成“实名制”必须履行的手续、时间,后续的实行“实名制”之后防盗以及查验的具体措施。当这些细则都没有完善,甚至没有考虑,匆匆忙忙实行对一件早已退出家庭大件的自行车实行“实名制”,实在是有些勉强,并且还增加了购车人的经济和精力负担。
应该指出,目前尚没有关于“实名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因此“实名制”在实施上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动不动就实行“实名制”,说到底是一种行政管理的简单化。只要我们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除了“实名制”,深受市民欢迎的公益车能在这两个城市内试行,那么其他城市为什么不能适用呢?
责任编辑:张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