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演奏中感受音乐魅力
□ 陕西省乐团 ○ 张文朝
罗丹说:“艺术就是感情。”音乐艺术不同于文学作品中的直接叙述事件,也不同于美术创作时的直接描绘生活,而是用悦耳动听的音响以及精致巧妙的音乐形式即特有的声音语言来叙说并作用于人的情感。它所运用的声音是有组织的乐音系列,必须依靠听觉来感知。它通过作品的艺术形象及听众的审美活动来感染人们。因此音乐艺术只有在丰富的情感体验的基础上,以情带声,以声传情,才能声情并茂,以情感人。 音乐的特质就是情感审美。“情”与“美”的这种不解之缘,决定了音乐演奏的根本方式:以情感人,以美育人。听众是审美的主体,演奏者的音乐活动是听众的审美对象。音乐活动的审美过程,正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过程。优秀的音乐作品是作者凝情于笔,注情于音的结晶,经过专业人员的二度创作,能较好地诠释作品的思想内涵,使其获得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听众的欣赏及领悟是三度创作。在从“二度创作”到“三度创作”的审美过程中,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即以感性认识为基础,理性分析为引导的多种心理因素,由导入情感到体验情感的过程中,产生了美的联想与想象。演奏者要抓住音乐的特点,善于发现、寻找和研究音乐特殊原理与规律,通过体验感受、直观表现、自然渗透、启发讨论等方面形成艺术审美感染力。同时,演奏者应把握好“情”,以自己的情去牵动和激发听众的情。从演奏中传达出情感的信息,给听众以美的感受和启发。表现力直接影响着学生的音乐感受力,对激发听众的兴趣,使他们对歌曲中的旋律、节奏、速度、力度等音乐要素作出准确的心理反应有着重要的作用,因而更能激起听众的情感体验,有利于听众与我们自身审美能力的提高,这实际就是演奏者与听众的情感交流活动。因此,演奏者要有饱满的热情,按乐曲所要求表达的感情和风格特点准确地表现,立足于以情感人,以一个比较完整的艺术形象来引起听众的兴趣。只有动之以情,才能培养我们的审美兴趣。 在对力度、速度这些要素的表现中,不能只是注重了音乐所表现的场面,而不去挖掘音乐的要素。在演奏中不能只注重表面的现象,不注重深层次地实际力度和速度变化。要经过实践、验证以音乐要素来表现人物、场景和情景。通过对乐曲慢与快、轻与重的比较,体会出音乐的强与弱、快与慢的要素变化。充分体现演奏的根本是音乐场面、情境的变化,是音乐要素变化的真理。 从心理学的角度说:情绪与情感是密切相关又相互区别的两种心理形式。但从关联范围来说,情绪比情感要更广泛。虽然当我们体验某种情感时,总会感到其具有一定的情绪色彩,但这种情绪色彩远不如情感那样稳定持久。情感有强度、深度之分,有高、低层次之分。情绪与情感的表达是音乐演奏的基本特征之一,对音乐演奏来说,不仅尤为突出,而且还有特殊的表现内容。从音乐美的本质来说,音乐进行的过程实质就是情感的展示与变化过程。同时也是音乐要素发展变化的过程,音乐作为情感的载体,虽无语义,但却是最生动的心灵语言,常言说:“语言的尽头是音乐的开始。”就艺术形式来说,音乐的表现力远远胜过其他艺术门类,其特质就是情感抒发、情感宣泄、情感交流和情感审美。 在演奏中,演奏者要牢牢把握情感主线,通过情绪与情感表达音乐,因此演奏者应该不断丰富情感体验,提高情感强度,使情绪、情感同音乐情绪、情感和谐地沟通与交流,这也是演奏者追求的目标。音乐情绪与情感体验不能仅仅停留在外表的层面上,更需要内心深处的体验,寻求那种动人心魄的、使人震撼的艺术效果与境界,要让音乐的情感来呼唤听众的情感。当然在体验情感的同时要更深层次地挖掘音乐要素的变化:小小的音乐要素变化了,音乐的情绪、情感就会发生变化。这充分体现了音乐演奏中音乐要素变化是音乐情绪、情感变化的根本要素。 综上所述,在音乐演奏中,深入浅出,潜移默化地渗透音乐知识、音乐要素的表现力,有助于提高人们欣赏音乐、审美音乐的能力,从而提高音乐欣赏与表演水平,为我们终生喜爱音乐、审美音乐、享受音乐打下良好的基础。
编辑:张荣 亦文